福建推出三項出入境管理新舉措
中新社福州5月10日電 (閆旭)福建省公安廳10日發(fā)布了16項便民服務新舉措,其中在出入境管理方面推出三項新舉措。
一是在部分派出所設立出入境證件受理點,目前已設立40個,其中福州市15個、泉州市25個。福建省公安廳表示,將繼續(xù)爭取公安部支持,授權增加更多受理點。
二是福建省公安廳委托市級公安機關審批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審批時限從法定60個工作日縮短至30個工作日。
符合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條件的企業(yè),向設區(qū)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設區(qū)市公安機關受理后,進行實地考察和資質審核,并由設區(qū)市公安機關審批并制作《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jīng)營許可證》。
三是全面推行福建省內居民赴港澳臺旅游再次簽注互聯(lián)網(wǎng)申辦,逐步推行自助機器申辦。
據(jù)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陳毅坤介紹,除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福建省戶籍居民,可自行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wǎng)、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服務大廳,或登錄“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微信公眾號完成業(yè)務申請。
此外,自行在自助受理機上也可一次性完成赴港澳臺旅游再次簽注業(yè)務申請、證件提交、費用繳交等一系列操作。目前福建有98個自助受理點,覆蓋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平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