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來水變味 青田一村干部毀林挖路觸刑法
連日來,被(青田)縣公安局取保候審的船寮鎮(zhèn)某村的村干部詹某,在縣森林公安和縣檢察院的監(jiān)督下,來到一處山場上,對毀壞的林地進行綠化。截至目前,一場村干部因為修復自來水水池而毀壞森林的糾紛,終于邁出了修復的第一步。
原來,受2016年第14號臺風“莫蘭蒂”影響,該村位于山上的飲用水水池被泥石堵塞,自來水出現異味。經縣水利局水質監(jiān)測部門檢測,該村的自來水已不符合飲用水安全標準。該村村干部遂向上級部門反應映這一情況,爭取到了上級部門對清理飲用水水池的資金支持。
這本來是一件為民服務、解民之憂的好事,但事情的發(fā)展卻像這自來水一樣變了“味”——由于飲用水水池位于一山場,去年11月中旬,詹某擅自組織挖機和工人在鄰村所有的山林中挖掘通往飲用水水池的泥土路。他明知毀林挖路涉及的山場屬于鄰村所有,卻不去林業(yè)主管部門進行審批,也不和鄰村涉及到的山主溝通,而是盤算著等“生米煮成熟飯”,再與相關負責人談賠償。
接到報案后,縣森林公安偵查民警通過外圍取證和法律宣教,促使嫌疑人詹某到縣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隨后,詹某交代了他毀林挖路的事實。。
今年3月下旬,在森林公安和檢察院的監(jiān)督下,詹某主動到被破壞的山場進行了補植復綠,共種植了杉樹苗4500余株,紅豆杉苗200余株。
縣森林公安提醒:不論何種原因,要使用、占用林地,必須到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手續(xù)。否則,根據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非法占用林地面積達10畝,特種用途林地5畝以上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陳可嘉 曾藝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