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嚴打“野味”交易 食用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今后,吃“野味”者不僅要受社會監(jiān)督,也將被法律追責。溫州市森林公安局決定,從昨天(2月21日)起至2月底,將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非法經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排查嚴打專項行動,堅決遏制非法獵捕、非法販賣、非法經營、非法食用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安全。
啟動當天,我市各地共排查了202家酒店、飯館,暫無發(fā)現相關非法行為。
我國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保法》),自今年1月1日起已經開始施行,首次明確把吃“野味”列入法律禁止之列,實現了對野生動物保護的全鏈條銜接,從捕獵到交易,再到食用,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做到了有法可依。
“原《野保法》沒有明確把吃‘野味’列入法律禁止之列,導致了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屢禁不止。針對這種情況,近年來我市森林公安機關也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查辦了多起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案件。”據溫州市森林公安局局長黃以平介紹,僅2016年,溫州全市就收繳被非法收購的野生動物1045只,其中國家級重點保護動物13只,這些動物包括鳥類、蛇、蛙、穿山甲等,它們多是被不法分子收購準備販賣給食肆的。
據介紹,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各地將把非法經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作為重點,通過排查各大酒店、賓館飯店、農家樂、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一旦發(fā)現線索,力爭查辦一批案件。呼吁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監(jiān)督、舉報吃“野味”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577-88636031,也可以直接撥打110。
記者:李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