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獅:開賓利還賴賬“老賴”豪車被扣(圖)

本報訊 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可偏偏有些“老賴”,手頭寬裕,開高檔車,購高檔紅酒、茶葉自己享樂,卻不去還錢。1月15日,石獅法院在泉州浦西萬達查扣了一名“老賴”駕駛的價值數(shù)百萬元的豪車。
據(jù)石獅法院法警大隊負責人龔警官介紹,1月14日晚8點多,他們接到舉報,稱一輛老賴的豪車停放在泉州萬達一空地。為了防止車主駕車逃離而撲空,龔警官攜帶相關(guān)司法材料,迅速組織干警,駕車趕往萬達。涉事車輛違規(guī)停放,車上沒有看到車主。經(jīng)過核對無誤后,在屬地公安機關(guān)的配合下,龔警官以“車輛違停”為由將車主叫到現(xiàn)場配合處理。
“這款豪車是賓利歐陸,市場價300萬元至500萬元。”據(jù)龔警官介紹,其車后備箱還藏有大量高檔紅酒、洋酒、茅臺以及茶葉。1月15日下午,石獅法院執(zhí)行警官全程錄音錄像對后備箱的高檔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
據(jù)了解,該車車主郭某志,惠安縣百崎回族鄉(xiāng)蓮埭村人。今年62歲的他,是福建某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名下?lián)碛卸嗉夜尽?014年1月11日,正大(中國)服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清(豐澤區(qū)、38歲),因生意往來需要向石獅的程先生借款220萬元,雙方約定還款日期至當年2月10日,共計31天,并約定日利息為0.6‰,以及雙倍的延付利息和2‰的違約金。其中,郭某志將與其下兩家公司等7人(公司)一同為本案做擔保。后程先生多次催討無果向石獅法院提起訴訟,郭某志被判承擔連帶責任,但他有錢不還,法院只得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洪彥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