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萬寧:居住半年以上即可免費申領居住證
新華網???月19日電(記者 趙葉蘋)為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根據(jù)《海南省頒發(fā)流動人口居住證工作方案》的要求,海南省萬寧市從今年7月份開始,預計用兩年時間完成集中換發(fā)居住證任務,使全市流動人口信息采集錄入率、出租房屋治安協(xié)議簽訂率達95%以上,信息準確率達100%。
為減輕流動人口的負擔,確保居住證科學實用,萬寧市采取分散受理、集中制證的方式制發(fā)居住證,居住證受理和制發(fā)從2017年1月開始。各鎮(zhèn)(區(qū))、村委會(社區(qū))設立流動人口服務中心(站),并按照轄區(qū)內流動人口實際分布情況,設置居住證受理點。
各受理點按照辦理程序接受申請居住證人員信息,對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由受理點將其居住登記項目信息上傳至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安排制證,證件制好后通過郵政寄回受理點公安機關分發(fā)。居住證辦理所需的工本費等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不需申請人員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