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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

唐代的武則天是一個喜歡別出心裁的人,特別喜歡亂造字、亂改字。有一次她對大臣們說:“射字由身字和寸字組成,一個人的身高只有一寸,應(yīng)該是指矮小的意思;而矮字由矢和委組成,委有發(fā)放之意,把箭(矢)發(fā)放出去,應(yīng)該是射箭的意思。所以這兩個字應(yīng)該掉換過來使用才是!逼鋵嵣渥值谋玖x就是射箭。古文字的射字就是一個人用手拉弓發(fā)箭的形象,只是到了小篆,弓箭之形訛變成身字,右邊的手變成了寸,原來的形象完全消失,無從會意,才讓武則天鬧了這么個大笑話。(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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