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被告愿供出棄尸點?章瑩穎家人:未獲保證找到遺體
視頻:章瑩穎案被告謀殺罪成立 章家發(fā)表聲明盼懲以死刑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國僑網(wǎng)6月27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綁架謀殺中國訪問女學(xué)者章瑩穎的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辯護律師6月25日表示,被告早在遭警方逮捕半年后,就已經(jīng)主動表示會認罪,也會交代案發(fā)經(jīng)過及棄尸地點,并接受無保釋的終身監(jiān)禁,其律師波拉克(Elisabeth Pollock)及塔瑟夫(George Taseff)于25日就此向法院提出動議,以避免章家人在接下來的死刑聽證階段提供不準確的證詞,而對陪審團產(chǎn)生影響,對此章瑩穎家人26日通過律師發(fā)表聲明指出,當時曾獲知這一說法,但無法獲得找到遺體的保證。
對被告律師提出動議,指稱早前就已提出認罪并交代棄尸地點的說法,章瑩穎家人律師王志東26日代表家人發(fā)出聲明響應(yīng)?!皩τ诒桓媛暦Q他曾意圖認罪并供認他對章家女兒的遺體的處置,我們在案件過程中獲知這一說法。我們當時要求檢方獲得遺體下落的真實信息,找到遺體,以便讓我們將遺體帶回中國。而我們當時得知,被告對我們的要求做出的的響應(yīng)是,被告的聲稱將不可能被核實,即無法保證我們找到遺體?!彼f。
聲明說,我們對被告的聲稱表示懷疑,因為他過去曾經(jīng)多次撒謊,此外沒有任何事情阻止被告認罪。家人則經(jīng)歷了一場公開披露瑩穎死亡時的恐怖細節(jié)的審判,我們無法控制這一過程,我們已經(jīng)與檢察官交流,并尊重他們作出的決定。
辯護律師說,6月25日這份動議的主要目的,是因為在接下來的死刑聽證階段,章家人可能會做出指稱克里斯滕森拒絕協(xié)助的不準確證詞。這種證詞很明顯會影響陪審團認為克里斯滕森拒絕供出有關(guān)章瑩穎受害經(jīng)過及棄尸地點,但事實并非如此。
律師說,被告在2017年6月30日被逮捕,于2018年年初,就已經(jīng)提出愿意承認綁架謀殺罪,且會與調(diào)查人員完全合作提供所有作案信息,以及受害者遺體丟棄地點,并接受無保釋的終身監(jiān)禁。
根據(jù)法院記錄,2018年3月,克里斯滕森的律師曾提出一份動議,但該份文件需保密,以防有關(guān)認罪談判的敏感信息公諸于眾。
辯護律師沒有說明檢方當時對此動議如何反應(yīng),一年多后案件進入審判,聯(lián)邦法官沙迪24日剛宣布此案將從7月8日展開死刑聽證,預(yù)期將進行兩到三周,12名陪審團最終將進行匿名投票,以決定判處被告死刑或無期徒刑。
25日辯護律師提出的動議中提到,章的母親在最近的電視訪問中表示,希望檢察官可以盡快幫助她們找到女兒,她希望壞人趕快說出事實,她們已經(jīng)等了兩年了。辯護律師認為,這樣的陳述將錯誤的暗示陪審團被告拒絕提供任何有關(guān)他在該案中的犯案信息。
王志東曾表示,在死刑聽證階段,章家人將站上證人席作證陳述,他也說,家人從兩年前6月17日就說想找到章瑩穎,帶她回家,家人的希望到現(xiàn)在都沒有改變。
當天他也提到,檢察官辦公室當初曾詢問家人對被告懲處死刑的意見,家人曾明確表示,希望檢方考慮并要求判處死刑。
而章瑩穎的父母在24日陪審團定罪后也發(fā)表聲明提到,他們的愿望永遠都是找到瑩穎,帶她回家,不會放棄,思女心切的章母并在旁痛哭失聲喊著“我要女兒回家”。(黃惠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