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錄取程序曝光 華裔哪些學生更容易被錄?。?
中國僑網10月17日電 據美國僑報微信公眾號消息,哈佛大學因基于種族“配額”錄取學生,限制亞裔學生人數,以高標準“非法歧視”打壓亞裔申請人,被“公平錄取學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訴,于本周一(10月15日)在波士頓聯邦法庭開始審判。這座全球頂級學府的神秘錄取程序開始受到法律檢視,據悉,該案件審理預計需要三周時間,無論結果如何,官司最終都可能打到聯邦最高法院。
招生歧視案庭審首日 哈佛承認亞裔申請者要求分數更高
哈佛大學在招生過程中涉嫌歧視亞裔美國申請者的庭審第一天,哈佛招生辦公室主任威廉·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首先出庭。
據CNN報道,波士頓聯邦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的核心是一個名為“公平招生學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組織,該組織聲稱哈佛在錄取過程中參與了違法的“種族平衡”,這些“平衡”使黑人和西班牙裔美國人受益,并損害了亞裔美國申請者的利益。
哈佛大學否認了這一說法,并表示它會根據每個申請者的個人情況進行評估,有時會把種族作為一個“加分”因素,以實現學生之間的最佳教育目標。
最先出場的是招生辦公室主任威廉·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他的辦公室有40人,負責每年對約4萬份申請的審查,以確定哪些高中學生會收到哈佛發(fā)出的2000封錄取信件。
菲茨西蒙斯詳細介紹了一些遴選過程的工作。菲茨西蒙斯承認,哈佛大學向SAT分數中等的非裔和西班牙裔高中學生發(fā)送錄取信,但只有在亞裔學生的分數高出200分以上時,他們才會發(fā)送這樣的信。
同時,菲茨西蒙斯表示,在哈佛入學錄取人數稀少的州,比如蒙大拿州和內華達州,學生在SAT數學和語言測試中至少獲得1310分才會被錄取。但是生活在這些州的亞裔仍然不會收到這樣的錄取信,除非他們的總分達到1380分(哈佛大學錄取亞裔男性的標準)或1350分(亞裔女性的標準)。
菲茨西蒙斯否認這是種族歧視。這位招生主任表示,重視全國某些少數族裔學生和美國人口較少地區(qū)的白人學生代表著“打破這個循環(huán)”的努力,并可說服那些通常不會考慮申請哈佛的學生改變看法。
由聯邦地方法官艾利森·巴羅斯(Allison Burroughs)審理的此案預計未來三周將有逾25名證人出庭。
這場由“學生要求公平錄取”組織發(fā)起的訴訟已經耗時4年,得到了近百個亞裔組織和聯邦司法部的支持,被視為亞裔維權的重要行動。即使哈佛大學敗訴,它也可能提出上訴,甚至把官司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無論結果如何,這都會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件。
如何才能進入哈佛?
這個人人都想知道,也是哈佛一直極力嚴守的秘密,如今,就快守不住了。
據紅星新聞報道,該案件開審前的法庭文件就已迫使哈佛披露大量歷史數據,其中包括:哈佛如何給申請人打分,如何考量申請人的種族因素,以及哈佛對運動員、教職員工子女、捐贈人相關申請人的極度傾斜等。
而這些錄取因素中最具爭議的就是對幽默感、勇氣、領導力等“個人特質”的評分——學業(yè)和課外表現分數都高于任何種族的亞裔,在“個人特質”這一項上,卻得到了最低分。
據NPR報道,今年8月,美國司法部對此案表示支持,稱哈佛的錄取程序“可能存在種族歧視”。
哈佛大學神秘四步走錄取程序被曝光
哈佛使用的錄取方式是一種被稱為“整體分析法”的模式,這個模式不只考慮申請人的學業(yè)表現和考試分數,還會考慮其參與的活動、經歷以及個人特質等。這套“整體分析法”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招生官
由申請者所在地理區(qū)位的一到兩名招生官閱讀申請材料,從1-4分進行以下五組評分。
1、學術表現:包括學分、考試分數、國家級競賽獲獎等
2、課外表現:包括俱樂部、社區(qū)服務、家庭貢獻等
3、運動員:運動表現評估
4、個人:個人性格及特質
5、整體評價:綜合其他評價,可考慮申請者種族
其中,其他評價包括來自老師、咨詢老師、校友面試官的推薦信,申請者選擇的專業(yè)及職業(yè)方向,以及申請人的社會經濟地位及其家庭背景。
這一步驟有4個錄取率“嚴重傾斜”的特殊類別:只要父母有一方是哈佛校友,其子女錄取率高達33.6%,被拒率為5.9%。哈佛教職員工子女錄取率為46.7%,被拒率為6.6%;捐款人子女等利益群體錄取率為42.2%,被拒率6.1%。而運動員錄取率最高,高達86%,拒絕率6%。
對照哈佛大學今年42749名申請者僅4.6%的錄取率,這些類別的“傾斜”力度可謂驚人。原告稱,如果排除這些傾斜,亞裔申請者錄取率可提高50%。
第二步:小組委員會
招生官在小組委員會中討論申請者的強項和弱點,并決定哪些人能被推薦錄取。
第三步:招生委員會
申請者資料被轉到一個由40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由委員會投票表決申請者是應該被錄取、拒絕還是進入等候名單。
第四步:招生院長
招生院長將決定是否裁掉部分符合入學的申請者,以保證班級人數設置。如果太多申請者都符合入學標準,則要求委員會精選其推薦名單。
原告稱,據哈佛錄取數據顯示,亞裔學生的學業(yè)和課外表現都高于任何種族,但“個人特質”卻得到最低分,而白人在該項得分明顯高出亞裔。
對此,哈佛解釋稱,亞裔的個人特質低分是根據申請人的推薦信、文書和面試等打出的,且該項評分并未考慮種族因素。
種族因素是否應納入招生考量?
哈佛“公平錄取”案備受全球高等教育界關注,人們既想一窺哈佛的神秘錄取程序,也想知道此案的判決在未來將如何影響美國其他名校的招生操作。
美國頂級學府中多達60%的學校在錄取程序中都將種族加入考量范圍。這些學校稱,本案的判決將威脅他們選擇學生的自治權。如果被迫將種族排除出錄取考量,很多學校的學生構成將產生極大變化。
哈佛在法庭文件中稱,一旦消除“平權法案”對弱勢群體的“照顧”,受惠最大的將是白人學生,白人學生的占比將從現在的40%增至48%,亞裔將從24%增至27%,而非裔將從14%降到6%,西裔也將從14%降至9%。此前也有類似關于“平權法案”的訴訟,但都是針對“照顧”非裔等少數族裔,損害了白人權益。
而加州早在20年前就曾禁止其公立大學在招生過程中把種族作為考量因素。自那時起,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本科學生增加了8800人,但非裔學生反而少了275人。而在學業(yè)成績作為最重要入學標準的私立學校加州理工大學,其本科學生中亞裔占了43%。
據悉,此案將持續(xù)三個星期,此案也將決定出,從上世紀70年代以來將種族納入考量的學校錄取程序是否違反聯邦民權法。此案很可能進一步上升到最高法院。
據了解,教育司法部門最近對耶魯大學也展開了類似調查。
哈佛大學歧視案
2014年
“公平錄取學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起訴哈佛,控告其違反了1964年人權法案,要求哈佛公開該校的招生紀錄數據。
2015年
亞裔教育聯盟AACE向教育部和司法部對哈佛提起申訴,指控哈佛在錄取過程中限制亞裔學生的錄取數量,涉嫌歧視。
2017年
美國司法部宣布,對哈佛等美國多所名校在招生過程中涉嫌歧視亞裔學生進行調查。哈佛大學也按照司法部要求提供材料。
2018年6月
SFFA提交新材料,證明亞裔學生被可以打很低的分數,并被描述成“standard strong”。
哈佛大學辯駁,原告的統(tǒng)計分析看不到哈佛錄取工作中涉及的許多無形因素。
2018年7月底
代表156個亞裔團體的“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ACE)聯合美國亞裔法律基金會(AALF)向波士頓聯邦法院提交一份“法院之友意見陳述書”(Amicus Brief),聲援公平招生學生組織。
同時,司法部的調查仍在繼續(xù),保留酌情參與訴訟的可能性。
2018年8月底
司法部就SFFA指控哈佛歧視亞裔一事發(fā)表聲明,支持亞裔學生,哈佛大學招生過程明顯讓亞裔美國人處于不利地位。哈佛大學回應,對司法部介入案件“深感失望”,政府在重復“誤導性的空洞辯詞”。
另外35個亞裔組織提交了陳述書支持哈佛,指公平招生學生組織不當的將多元化的亞裔族群歸入單一“亞裔”類別,實際上加深了“模范亞裔”迷思,取消族裔招生因素會讓白人申請者受益,而非亞裔。
追求平等 亞裔維權需要集體發(fā)聲
今年7月,特朗普政府撤銷了奧巴馬執(zhí)政時期發(fā)布的高校入學平權指導意見,亞裔社區(qū)發(fā)出了一片叫好聲。
一些亞裔團體稱,作為人數最少、政治影響力最弱的族群之一,亞裔社區(qū)希望通過司法途徑,爭取讓高校公平對待亞裔申請者,使亞裔孩子享有追求美國夢的平等權利。
此外,近年來亞裔社團發(fā)出抗議呼聲,“學生要求公平錄取”組織控訴哈佛大學歧視亞裔申請人的訴訟案獲得進展,也不斷喚起亞裔群體的維權意識和對自身地位的深層思考。
一些亞裔人士指出,亞裔學子遭遇不公平對待,根本原因在于亞裔在美國社會中的話語權較弱、政治參與度不高。要想讓主流社會聽到自己的聲音,亞裔需要團結整個族群的力量。
另外,也有人認為,進一步改善對子女的教育方式,扭轉主流社會對亞裔群體的刻板印象,也是亞裔爭取平權的一條出路。(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