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行賄是重罪 專家釋法提醒華人勿送“禮”惹麻煩
中國僑網(wǎng)8月27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當?shù)貢r間7月16日,洛杉磯國際機場邊檢人員逮捕兩名因涉嫌“向移民官員行賄”的中國人裴(Pei,音譯)某和王(Wang,音譯)某。洛杉磯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法官當日傳喚兩人,并將其案件訂在10月審理。曾經(jīng)處理過許多涉及華人行賄案的紐約律師莫虎接受采訪時說,華人有送禮習慣,很容易觸碰美國法律。過去發(fā)生的案件主要行賄房屋局、衛(wèi)生局、警察局等權(quán)力部門,“例如,衛(wèi)生局來人檢查餐館衛(wèi)生,華人老板悄悄塞給檢查人員100元(美元,下同),希望‘高抬貴手’?!?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style="padding-right:10px;">
麻省大學波士頓分校(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Boston)社會學副教授鄧曉鋼說,裴某和王某在洛杉磯機場行賄違反了聯(lián)邦法,將受美國法律的處罰。他說,中國移民要知道,在美國賄賂行不通。“在美國,賄賂屬于重罪,而且行賄和受賄責任相同。”
路子不正 就會出問題
鄧曉鋼說,華人移民在美國生存不易,因此也想深交幾個美國朋友,但路子不正,就會出問題。裴某從洛杉磯國際機場入境,要經(jīng)過邊檢,他看到一名華裔邊檢人員,就單獨找到他套近乎,提出用1000元換個邊檢章。這名華裔邊檢人員立刻上報,主管決定用“釣魚方式”逮捕行賄者。于是,華人邊檢佯裝同意,還把要價提高至6000元。裴某讓朋友王某帶6000元來機場,把錢送給這名華裔邊檢。王某付錢后,埋伏在周圍的警察一擁而上,將其逮捕。檢察官指控兩人賄賂罪。
鄧曉鋼說,甚至有中國婦女愿意性賄賂海關人員,央其放她女兒一馬。2014年7月,楊某母女從巴黎乘坐法航飛機抵達紐約肯尼迪機場,據(jù)說她的女兒是紐約時裝技術學院學生。過關時,海關發(fā)現(xiàn)其女有幾件貨物沒有申報,如昂貴的錢包、手表、皮草外套和價值16萬美元的鉆石珠寶,要求檢查。
于是,楊某在一張紙上寫下了她的昵稱和電話號碼,并遞給該官員。她表示,如果讓女兒的貨物過關,她將送給他1萬美元和一個手表。海關官員舉報,警方當場逮捕楊某,法官裁定以25萬元保釋。
莫虎說,他多年來處理了許多涉及賄賂和非法酬金的華人案件,行賄的部門包括房屋局、地標保護委員會、學校建設局、紐約市警察局、國家酒類管理局、衛(wèi)生局、交通局和各州政府和城市監(jiān)管機構(gòu)。
他說,在聯(lián)邦層面,他還代理過賄賂公職人員和證人案、接受聯(lián)邦資金項目的盜竊或賄賂案,以及違反“霍布斯法”(Hobbs Act)的商業(yè)賄賂案?!盎舨妓狗ò浮苯挂該尳倩蚯迷p勒索等方式影響州際或國外商業(yè)。
賄賂入籍 集體失身份
華人移民行賄美國官員涉案人數(shù)最多的是2006年爆發(fā)的行賄案。2006年12月1日,華盛頓郵報“移民局官員認罪偽造文件”一篇報導稱,57歲的史飛高(Robert Schofield)是移民局華盛頓區(qū)辦公室的主管,負責處理移民申請。他任職8年間,給亞洲移民(大多數(shù)是中國公民)發(fā)放近200份入籍證書,但是這些人并不符合入籍條件。
在史飛高案件中,一名中間人聯(lián)絡需要公民身份、綠卡的移民。史飛高從每個移民收取1萬元,總共收賄60多萬元,并用這些錢買下一棟價值38.7萬元的住房。聯(lián)邦特工當年6月逮捕他時,在其夾克口袋里發(fā)現(xiàn)3900元現(xiàn)金。法官當年判處史飛高重刑。
因為史高飛是違法發(fā)放,移民局取消這些行賄者的入籍證書,國務院也撤銷或拒絕續(xù)簽他們的美國護照。于是,五名失去美籍者向地方法院提告,控告移民局和國務院侵犯了他們的美國公民權(quán)利,并稱受到種族歧視。法院判決他們敗訴,他們又向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2017年8月1日,巡回上訴法院判決,駁回他們的上訴。但移民局愿意根據(jù)原告請求澄清原告身份,并按照入籍程序剝奪他們“美國公民身份”,從而證明他們不是美國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