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男子悉尼街頭殺死好友 以患妄想癥為由拒認(rèn)謀殺
中國僑網(wǎng)4月17日電 據(jù)澳洲《星島日報》報道,光天化日之下在澳大利亞悉尼西南區(qū)一家中餐館旁,用刀殺死朋友的華裔男子,當(dāng)?shù)貢r間15日在法庭上以自己患有妄想癥為理由,拒絕承認(rèn)謀殺。
37歲的劉龍(音譯,Lung Lieu)于當(dāng)?shù)貢r間2016年11月23日下午3點左右,于悉尼一家中餐館旁,在眾目睽睽之下,殺死34歲的男性友人劉國賓(Guo Bing Liu)。他行兇后逃至金匙火車站等候火車時,被接報案后趕到的警察逮捕。
紐省高院近日開始聆訊劉龍被指控謀殺劉國賓案。被告選擇由一位大法官而不是由陪審團聆訊。
檢控官威廉絲(Nannette Williams)告訴主審大法官,當(dāng)警察在金匙區(qū)火車站抓獲疑兇時,他曾問警察,如果他認(rèn)謀殺罪會被判坐牢多少年。
辯護律師歐諍(Ertunc Ozen)說,本案許多控證無可爭議,但主要的問題是他的當(dāng)事人劉龍當(dāng)時的精神狀況,“從一開始被捕時,劉龍就已承認(rèn)他殺了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