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僑辦就華僑華人“京華獎”評選工作答記者問
中國僑網1月25日電 第三屆北京市華僑華人“京華獎”(以下簡稱“京華獎”)評選工作19日正式啟動,“京華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新聞發(fā)言人就評選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問:北京市為什么要設立“京華獎”?
答:2013年3月,經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xié)調小組批準,北京市華僑華人“京華獎”正式設立。該獎項是市委、市政府為表彰和獎勵在北京市建設發(fā)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而設立的榮譽稱號,是北京市授予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的最高榮譽。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每次表彰名額不超過10名。
2.問:往屆“京華獎”獲得者還能參加評選么?
答:目前,“京華獎”評選工作已成功開展兩屆,共評選出20名“京華獎”獲獎者和19名“特別榮譽獎”(僅首屆設立)獲得者,涵蓋經濟、科技、社衛(wèi)教體、文化藝術及公益慈善等領域,在不同行業(yè)為首都建設發(fā)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得到了廣泛認可。這些優(yōu)秀人士將不再參加“京華獎”的評選工作。
3.問:“京華獎”的評選對象都包括哪些范圍?
答:評選對象主要有三類人群,一是在國外學習、工作、生活的華僑華人;二是在國內學習、工作、生活的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三是港澳同胞。
4.問: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及港澳同胞都是怎么認定的?
答:華僑華人、歸僑僑眷的身份是根據(jù)國務院僑辦印發(fā)的《關于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規(guī)定》(國僑發(fā)〔2009〕5號)進行認定。簡單地說,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
港澳同胞身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相關條款進行認定。
5.問:參加“京華獎”的評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京華獎”獲得者應熱愛祖(籍)國,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擁護中國和平統(tǒng)一大業(yè),關心祖(籍)國發(fā)展,積極參與北京市“四個中心”建設,為將北京建設成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做出突出貢獻,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傳承發(fā)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文化,在推動北京市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二)長期致力于促進中國與其住在國民間友好交流交往,以及北京市與其住在市民間友好交流交往,為北京市國際交往中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三)推動海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北京地區(qū)科學技術水平提升,為北京市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四)在北京市投資創(chuàng)業(yè),并在引領科技、金融、文化創(chuàng)意等服務業(yè)及高精尖產業(yè)發(fā)展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五)為北京市經濟建設、文化發(fā)展、科技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和生態(tài)文明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并經實施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六)為北京市社會公益事業(yè)和慈善事業(yè)做出突出貢獻;
(七)為北京市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6.問:“京華獎”評選接受個人報名嗎?
答:本屆“京華獎”評選不接受個人直接報名。由各區(qū)委、區(qū)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關村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等單位負責本轄區(qū)、本系統(tǒng)、本部門“京華獎”的推薦申報工作。
7.問:如果推薦人選在國內沒有固定的工作單位,如何參加評選?
答:我們建議此類候選人到其經常居住地所在的區(qū)僑辦上報相關材料,由區(qū)僑辦將材料整理完善后報市政府僑辦匯總。
8.問:參加評選都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答:候選人需要填寫《第三屆北京市華僑華人“京華獎”候選人推薦表》和補充材料電子版,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時還需要準備身份證(護照)復印件、推薦表和補充材料的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推薦表》可以到市政府僑辦官網(www.bjqb.gov.cn)下載。
9.問:報名參加評選的截止日期是?
答:本屆“京華獎”評選工作計劃于2018年3月9日截止報名,歡迎各行業(yè)優(yōu)秀人士積極參選。(北京市僑辦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