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入境美國遭搜身竟無權反抗?律師答疑
中國僑網3月14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近日,一則留學生乘客返美被美國海關邊檢人員關進“小黑屋”并遭到脫衣搜身的話題引發(fā)熱議,不少留學生及留學生家庭對該生的遭遇表示同情,更有不少民眾對此表示,怎么能說搜身就搜身,還講不講人權?
對此,洛杉磯華人律師鄧洪表示:“警方在有正當理由懷疑某位乘客的情況下,的確有權在乘客進入美國邊境之前對持有美國簽證的外國乘客進行檢查,其中包括搜查該乘客的隨身物品及衣物。且如若該乘客拒絕被搜身執(zhí)法,則可以作為美國政府部門遣返該乘客的合理依據(jù)?!?/p>
鄧洪律師針對這一遭“搜身”事件給出了如下分析,他表示:“首先,先要明確的一個事實為:在下飛機以后,通過美國海關邊檢之前,嚴格意義來說,乘客尚未進入美國國境,這時,美國的法律是尚不能對未進入美國境內的外國人進行保護的,無論是持有何種簽證的外國人。如果在通關的時候,海關邊檢人員提出需要采取搜身的方式對乘客進行有必要的檢查的話,如果該乘客是美國公民的話,則可以依照美國的法律拒絕被搜身,并聘請律師來為其辯護,而后如果辯護成功的話,依然可以在不被搜身的情況下順利入關。但是如果遭遇到海關人員此類要求的是外國(非美國)公民的話,首先他(她)當下是無權雇傭美國境內的律師為其辯護,在這樣情況下,如果堅持不希望被搜身的話,海關人員則可以視該乘客的該種行為為不配合海關執(zhí)法的行為,僅以該理由就可以決絕讓該乘客入關,并將其遣返?!?div class="hamfjvr" id="function_code_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