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進黑名單被困南極 抵押房產得以回國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強調,全國各級法院要確保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基本解決執(zhí)行難問題。執(zhí)行難,一直是全國許多基層法院都面臨的司法難題。尤其是對那些涉及經濟糾紛官司的當事人來說,即使贏了官司,卻遲遲拿不到錢,攤上“老賴”,怎么辦?而且,一些“老賴”,一邊欠著別人的巨額債務拒不償還,另一邊卻在揮霍享受高消費。對這些“老賴”,必須嚴懲,前不久,就有一名老賴被困南極無法回國,因為他被法院列入了黑名單。
前不久,一位律師匆匆忙忙來到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qū)法院,主動要求為當事人履行法律義務,償還拖欠案件當事人的欠款。
原來這位律師的當事人公司法人王某,由于工程款問題拖欠對方130萬元,法院的判決下達后,王某一直置之不理,拒不還款,湖濱區(qū)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將王某列入失信黑名單,限制其一切高消費活動,王某當時正在南極組團旅游,無法購買返程機票被困在了南極,這項規(guī)定還意味著即便王某回到國內,他乘坐飛機、高鐵、住高級酒店等一切高消費活動都將被禁止,公司的銀行貸款和很多經營活動都會受限制,王某無奈只得同意抵押了公司三套房產,又支付了30萬元執(zhí)行款,從黑名單上被刪除才得以回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