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赴美生子孕婦遭遣返 未向簽證官說明被指不誠實

中國僑網8月1日電 據(jù)美國中文電視報道,自今年3月南加州月子中心案爆發(fā)后,來美產子話題再度引起關注。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局長本周表示,只要誠實告知入境目的,且能證明可全額自費支付醫(yī)療費用,不會限制中國孕婦入境。但洛杉磯的一位華裔律師卻對本臺記者透露,事實并非官方所說的那么簡單,仍有孕婦在入境時遭到遣返。
律師劉龍珠表示,近期接到一名中國上海的女士的咨詢,稱其3月在美國駐上海領事館申請來美旅游簽證,雖然當時懷孕,但并沒有計劃來美生子,因此沒有特別說明。但此后她改變計劃,為此特別致電領事館詢問,但領館工作人員明確告知無需重新簽證。
該女士和家人于5月來美,入海關時明確表示來美生子,但被認定涉嫌簽證欺詐,被遣返回中國而且5年內不得入境。
劉龍珠:五年不能入境其實后果非常嚴重。因為你如果有五年不能入境的記錄,實際上說你以后拿到簽證的可能性沒有。
劉龍珠說,當時兩位華裔海關官員還查看了這位女士的微信和短信記錄,發(fā)現(xiàn)其在獲得簽證后與朋友聊起考慮來美生子的對話,隨后以申請簽證時不誠實為由拒絕其入境。
返回中國后,這位女士曾向海關提起申訴但是無果,目前她計劃起訴移民局及海關,求撤銷5年不得入境的禁令,并賠償經濟損失。而律師則表示,這個案子也證明此前CBP局長的話并不全面。
劉龍珠:他說第一要誠實,第二要有錢,那么既誠實又有錢是不是就可以進來,當然不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是,海關官員會看你在向簽證官申請簽證的時候,你有沒有主動向簽證官說第一我懷孕了,第二我要來美國生小孩。
此之外,劉龍珠還建議在獲得10年簽證后才決定來美生子的民眾,最好去領館重新簽證。(劉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