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僑農場救災和低保工作有何相關政策?
問:關于華僑農場救災和低保工作有何相關政策?
答:2008年3月24日民政部、國務院僑辦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華僑農場救災和低保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關省區(qū)切實做好華僑農場自然災害救助和華僑農場困難家庭納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通知》要求:
(1)切實落實華僑農場人員救災政策。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要求,將從事農業(yè)生產的華僑農場農業(yè)戶口人員納入國家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范圍,切實保障受災華僑農場人員的基本生活。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盡快建立與華僑農場的信息溝通渠道和救災聯(lián)絡機制,修改完善災情統(tǒng)計、報告系統(tǒng),摸清人員底數(shù),做好救災相關基礎工作。災害發(fā)生后,市縣民政、僑務部門要互相配合,在第一時間掌握、匯總、報告受災情況,及時發(fā)放救災款物,幫助救災人員解決生活困難。
(2)加強華僑農場困難家庭低保工作。市、縣民政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要求,將符合當?shù)氐捅l件的華僑農場困難家庭納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納入城市低保,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納入農村低保,做到應保盡保,切實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要健全華僑農場低保運行機制,各華僑農場要保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確保低保政策落實到位。(摘自中國國僑辦僑務干校編著《僑務政策法規(guī)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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