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辦理華僑回國定居數量居全省前列
中國僑網4月22日電 據福建僑網消息,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開展以來,泉州市外僑辦主動溝通協調,盡力克服困難,扎實推進工作,截止2015年4月15日,全市共辦理華僑回國定居申請件654件,通過審批的有644件??h級政府僑務部門已開具《不予受理(定居)通知書》1800多份,各項數據均名列福建省前茅。
泉州市外僑辦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制定辦理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實行分級審批程序,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并盡量縮短申請人的審核和審批辦理時間,使僑胞能順利、快捷的辦理好來泉定居相關手續(xù)。二是抓好業(yè)務培訓,提高服務水平。與市公安局聯合組織業(yè)務培訓,規(guī)范工作流程,增強為僑服務意識。加強對各縣(市、區(qū))的業(yè)務指導,對辦理遇到的問題進行釋疑解難。三是納入績效管理,提高責任意識。將辦理工作納入績效管理,通過明確責任,制定詳細辦理流程,做到措施到人、責任到位。四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知曉度。在本辦網站上發(fā)布相關規(guī)定與辦理程序,通過《泉州晚報》等媒體予以宣傳,參加市“政風行風熱線”現場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
2013年9月,華僑來泉定居工作正式由公安部門轉交外事僑務部門辦理。為有序高效地做好華僑來泉定居工作,泉州市外僑辦多次與市公安局相關部門探討相關情況,并于2013年9月23日聯合下發(fā)了《華僑來泉定居辦理工作暫行規(guī)定》。根據有關文件精神,華僑申請來泉定居的,應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在國內連續(xù)住滿60天或累計住滿90天,并且有穩(wěn)定生活保障和合法穩(wěn)定住所。華僑申請來泉定居辦理流程主要有縣級僑務部門受理、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市外僑辦審批三步驟。受理所需材料、相關表格以及具體辦理流程均可在泉州市外僑辦網站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