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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
主要資助對象:凡獲得博士學位,在外留學三年以上(獲國內(nèi)博士學位在外留學一年以上),年齡在45歲以下,回國后在教育、科研單位工作,回國不到一年者; 主要資助范圍:購買科研所需的專用儀器、零部件、試劑、圖書資料和調(diào)研、參加國內(nèi)學術(shù)會議。 申請手續(xù):申請人可通過國內(nèi)單位,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中國駐外使(領(lǐng))館教育處(組)索取《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申請表》,填后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隨時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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