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根據(jù)憲法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下稱《權益法》)。《權益法》是在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五次會議通過,1991年1月1日起實施。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