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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底起中國出入境管理推出哪六大改革?
2001年11月在北京舉行的全國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會議就“十五”期間,特別就我國加入世貿(mào)組織后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改革方案進行審議。公安出入境管理局部門即將推出6項重大改革措施: 一、自2001今年12月1日起,放寬赴港澳商務(wù)簽注有效期限,最長可至3年。有效期3個月以下的赴港澳商務(wù)簽注申請取消納稅、創(chuàng)匯數(shù)額限制,實行按需申領(lǐng)。同時取消赴港澳旅游的名額限制。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擴大口岸簽證的辦理對象,賦予口岸簽證機關(guān)辦理外國人團體旅游簽證的職能,方便外國旅游團隊入境。 三、2002年內(nèi),取消公民出國境申請?zhí)峤痪惩庋埡秃灠l(fā)出國護照附發(fā)出境登記卡的做法,進一步簡化群眾申請出國手續(xù),方便群眾申領(lǐng)出國境證照。 四、2002年內(nèi),在虹橋、白云、外砂、廈門高崎、沈陽、周水子、南京、福州機場、桂林、昆明10個空港口岸設(shè)立中國公民入境專用通道。 五、2003年前建立中國的“綠卡”制度。對外籍高級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資數(shù)額較大的外籍投資者授予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給予持永久居留證件者以免簽證入境等優(yōu)惠待遇。 六、2005年前,在全國大中城市實現(xiàn)公民憑身份證、戶口簿按需申領(lǐng)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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