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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底起中國出入境管理推出哪六大改革?
2001年11月在北京舉行的全國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會議就“十五”期間,特別就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改革方案進行審議。公安出入境管理局部門即將推出6項重大改革措施: 一、自2001今年12月1日起,放寬赴港澳商務簽注有效期限,最長可至3年。有效期3個月以下的赴港澳商務簽注申請取消納稅、創(chuàng)匯數(shù)額限制,實行按需申領。同時取消赴港澳旅游的名額限制。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擴大口岸簽證的辦理對象,賦予口岸簽證機關辦理外國人團體旅游簽證的職能,方便外國旅游團隊入境。 三、2002年內,取消公民出國境申請?zhí)峤痪惩庋埡秃灠l(fā)出國護照附發(fā)出境登記卡的做法,進一步簡化群眾申請出國手續(xù),方便群眾申領出國境證照。 四、2002年內,在虹橋、白云、外砂、廈門高崎、沈陽、周水子、南京、福州機場、桂林、昆明10個空港口岸設立中國公民入境專用通道。 五、2003年前建立中國的“綠卡”制度。對外籍高級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資數(shù)額較大的外籍投資者授予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給予持永久居留證件者以免簽證入境等優(yōu)惠待遇。 六、2005年前,在全國大中城市實現(xiàn)公民憑身份證、戶口簿按需申領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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