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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僑子女回國讀書視同當?shù)鼐用褡优?
今后,華僑子女回國就讀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將視同當?shù)鼐用褡优k理入學手續(xù),不再按境外借讀生處理。這是日前從“廣州市僑法宣傳月”大型咨詢活動上傳出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從7月1日起實施,針對市民普遍關注的子女入學、外出定居、房屋拆遷等熱點問題,廣州市僑辦對《實施辦法》新增規(guī)定作了詳細介紹: 《實施辦法》關于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補償安置辦法中增加了“按照政府規(guī)定的租金標準的歸僑僑眷的私有房屋被拆遷的,補償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guī)定! 長期以來,華僑子女回國就讀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一般按境外借讀生處理,并收取相關費用,《實施辦法》明確規(guī)定“華僑子女回國就讀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視同當?shù)鼐用褡优k理入學手續(xù)”。 增加了對離職費發(fā)放的規(guī)定!秾嵤┺k法》規(guī)定,不符合退休條件的歸僑僑眷職工獲準出國定居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辭職、解聘、終止勞動關系手續(x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一次性離職費及相關待遇。此外,新辦法還增加了對經(jīng)濟困難的歸僑僑眷實施法律援助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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