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籍華僑與抗日戰(zhàn)爭
1937年“七七”蘆溝橋事變發(fā)生,抗日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后,海外華僑不分幫派、職業(yè)、男女、老幼,同仇敵愾,在“抗日救國”的旗幟下團結(jié)起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支持和參加抗日戰(zhàn)爭。 一、組織抗日救國團體 1937年7月7日抗日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后,在東南亞和世界各地的華僑相繼成立抗日救國團體。 1937年8月15日,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召開新加坡118個華僑團體1000多人參加僑民大會,會上成立馬來亞新加坡華僑籌賑祖國傷兵難民大會委員會(簡稱新加坡籌賑會),陳嘉庚被推選為主席,辦事處設在怡和軒俱樂部內(nèi)。1937年10月吉隆坡成立馬來亞各區(qū)華僑籌賑祖國難民傷兵大會,公推陳嘉庚為主席,下轄新加坡、馬六甲、檳榔嶼、雪蘭莪、森美蘭、霹靂、彭亨、柔佛、吉打、玻璃市、吉蘭丹、丁加奴等12個區(qū)籌賑會。 蘆溝橋事變后不久,菲律賓馬尼拉中華總商會召集各華僑團體成立菲律賓援助抗敵委員會,由李清泉任主席,提出“策勵僑眾開展愛國運動,以人力物力援助政府抗敵御侮”的宗旨、并在各省市設立分會。此外,菲律賓華僑還組織了菲律賓華僑各勞工團體聯(lián)合會(簡稱勞聯(lián)會),全菲華僑學生聯(lián)合會、中國婦女慰勞自衛(wèi)抗敵將士會菲律賓分會等抗日救國團體。 在荷屬東印度(印尼),華僑本擬成立抗敵后委會,后因荷印殖民政府阻撓,乃成立華僑救濟祖國災民慈善委員會。8月2日,巴達維亞華僑捐助祖國慈善事業(yè)委員會召集巴達維亞(今雅加達)各僑團開會,決定立即開展抗日救國活動。8月12日茂物、丹格朗等八個城市的分會以及望加錫籌賑災民委員會等組織成立。 1937年5月緬甸華僑抗日救國后援會成立,后改名為緬華文化界救亡協(xié)會,不久又再改名為緬華文藝界抗日救亡聯(lián)合會。7月23日成立緬甸華僑救災總會。在緬甸成立的抗日救國團體還有緬甸華僑公債勸募委員會、緬甸華僑紅十字會,福建省公債勸募委員會緬甸勸募隊、緬甸閩僑各屬籌賑會、緬甸華僑婦女救災會、中國航空建設協(xié)會仰光分會等。 在美國,1937年10月13日成立紐約華僑抗日救國籌餉總會,各城市設有分會。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七·七”事變后美國華僑組織的救國會共有92個。1943年9月5日,在紐約華僑公立學校舉行全美華僑抗日救國籌餉機關代表大會,出席代表包括美國全境36個大城市的救國會組織,會議決定將各地的籌餉會名稱一律改為華僑救國會。 在美洲其他國家,在歐洲、澳洲和非洲,凡是有華僑的地方,大部分成立了抗日救國團體。 海外華僑組織的抗日救國團體,影響規(guī)模和貢獻最大的為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簡稱南僑總會)。1938年10月10日,該會在新加坡華僑中學大禮堂召開南洋各屬華僑籌賑祖國難民代表大會,來自馬來亞、新加坡、菲律賓、印尼、越南、沙撈越、緬甸、泰國等地的華僑代表168人,代表45個城市華僑救國團體,成為南洋華僑史上空前的盛會。與會代表一致決定成立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作為南洋華僑抗日救國的最高領導機關。大會選舉陳嘉庚為主席,莊西言、李清泉為副主席,總會辦事處設在新加坡。大會還制定了各埠籌賑會辦法舉要。南僑總會是南洋八百萬僑胞第一次不分地域幫派,不分政治傾向,不分階層的抗日救亡運動大團結(jié)的組織。到1940年,南僑總會領導下的基層救國組織已達702個。 二、捐獻 在菲律賓,無論富商巨賈,還是升斗小民,男女老少,都熱情捐輸。李清泉以身作則,捐資紓難,認購救國公債;1940年彌留之際,囑將10萬美元贈送給中國政府作為撫養(yǎng)難童之用。①李清泉夫人顏敕于1938年3月6日代表中國婦女慰勞自衛(wèi)抗戰(zhàn)將士會菲律賓分會,匯款1萬元國幣贈送給八路軍將士購買雨具。以楊啟泰(海澄縣人)為首的中國航空協(xié)會菲律賓分會倡導獻機救國。菲律賓華僑鐵商會首捐20萬比索(當時可購機2架)。華僑鄭萬益獨捐10萬比索。菲律賓華僑百貨商會、雜貨商會、紙箱商會、信托商會、屠宰業(yè)、學生界及婦女界也各獻機1架。據(jù)統(tǒng)計,抗戰(zhàn)頭三年間,菲律賓華僑獻機捐款達490萬比索(2比索合1美元),共可購機50架。②菲律賓閩籍僑胞組織福建救濟委員會,發(fā)起募款1000萬元。③ 在新加坡和馬來亞,捐款方式一般分為定期捐款和臨時籌募兩種。各商店雇員、學校教職員、各機關工作人員,均按月扣薪若干巴仙,各學校學生每日每人捐零錢,舟子、車夫、小販自愿認日捐和月捐。陳嘉庚每月捐款2000元。屬于臨時籌募者,則有各種特捐、如球類比賽籌賑、游藝會籌賑、歌詠籌賑、演劇籌賑,以及制糕餅、菜肴、花卉籌賑等,福建幫組織了100個售花隊。侯西反(南安縣人)是新加坡籌賑會及南僑總會的總務主任兼閩僑募捐主任,他常常一天連續(xù)出席幾個勸募會,籌款成績斐然。他主持的樹膠公會帶頭認購救國公債40萬元國幣。胡文虎于1939年10月贈給廣東抗日軍隊15大箱萬金油、頭痛粉、八卦丹等藥品。1937年抗戰(zhàn)爆發(fā)到1939年4月,胡文虎共認購“抗日救國公債”250萬元國幣,加上義捐,超過300萬元。馬來亞怡保的永定籍華僑戴漢杰,為了支持祖國抗日戰(zhàn)爭,于1940年將十一歲的兒子鋼芬賣掉,得款折合銀300元,全部捐獻給怡;I賑會,國民政府特頒給戴漢杰一枚勛章,表彰其賣子救國的愛國義舉。新馬地區(qū)華僑義捐和公債合計共達32765826元(國幣),平均每人負擔15元。④ 在印尼各地華僑到處張貼“節(jié)食救國”和“踴躍輸將”等標語。各地僑校師生上街募捐、義賣、義演,成為募捐的主力軍!缎聢蟆窂1937年8月起,建立“中國救濟基金”,四年共募得1715854盾。《新報》職員自動減薪5%~10%以支援抗日。⑤坤甸華僑馬細旦足殘廢多年,以手代步。他爬到街上向僑胞發(fā)表抗日救國演說,并將兩天行乞所得40盾交到慈善委員會轉(zhuǎn)匯祖國賑濟難胞。爪哇華僑許啟興(父是福建籍)曾主辦巴城華僑慈善夜市,奔走籌款。據(jù)統(tǒng)計,1938年11月至1940年12月的兩年內(nèi),巴城華僑認捐31535287元。當時我國華南、西南地區(qū)瘧疾流行,巴城華僑踴躍捐獻奎寧丸,不到兩年時間即捐一億粒以上。印尼華僑還捐獻6萬件寒衣,價值約18萬元。⑥ 緬甸福建華僑將溫陵會館、安溪會館、惠安會館、三山會館、南安公會的館所變賣以購公債。緬甸華僑于1938、1939年通過中國航空建設協(xié)會仰光支會購獻兩批14架戰(zhàn)斗殲擊機,后被編為“緬甸華僑號”。滇緬公路開通后,緬甸華僑響應南洋華僑救災總會的倡議,各僑團和僑校于1940年掀起獻車百輛的運動,所獻車輛被命名為“緬甸華僑青年號”。⑦此外,緬甸華僑還捐獻大批衣服、藥品等物資。據(jù)統(tǒng)計,1937~1939年緬甸華僑通過緬甸紅十字會運回祖國的物品有:單夾衣褲313捆,32.52萬件;新棉衣29捆,1.16萬件;新舊麻袋360捆,18.35萬件;各類藥品69箱。⑧ 華僑除捐款匯交國民政府外,也把大批捐款、物資直接送給八路軍、新四軍和華南抗日縱隊。新加坡華僑發(fā)起擴大援助八路軍運動,發(fā)表《為援助八路軍告僑胞書》,號召僑胞踴躍支援。馬來亞華僑組織“援八援新四委員會”。菲律賓華僑組織了“陜北公學捐募基金委員會”,先后兩期募捐16300余元。1939年初,海外華僑給宋慶齡轉(zhuǎn)交曾生領導的抗日游擊隊的捐款一次就達港幣20萬元。據(jù)國民政府財政部統(tǒng)計,華僑在八年抗戰(zhàn)期間的捐獻,以國幣計算達13億2259萬元。⑨國民政府發(fā)行的5億元救國公債,華僑認購一半,最后作為捐款獻給抗戰(zhàn)事業(yè)。⑩ 三、回國參戰(zhàn) 1938年南洋華僑青年陳少墨、林文法、蔡云飛、李延平、彭乃成等人回國參加黃埔軍校。新加坡歸僑陳少墨在黃埔軍校15期畢業(yè)后,加入余漢謀12集團軍188師,轉(zhuǎn)戰(zhàn)粵北、桂西,在十萬大山打游擊,利用山地、叢林與日寇周旋,日本投降時,陳任突擊營副營長,奉命到海南島受降。 1939年7月,有88名華僑青年從新加坡乘船回國參加國民黨軍隊在本省的第13新兵補訓處學員訓練。結(jié)訓后編入國民黨軍隊參加抗日。 抗戰(zhàn)時期,國民黨中層軍校設有華僑特別班,專門招收歸國從戎的華僑青年。有許多華僑青年受訓后被編入國民黨部隊。如1939年菲律賓有100多名華僑青年回國從軍,抗日殺敵,被編在軍政部福建第13補訓處受訓。(注11) 中國空軍的驅(qū)逐機飛行員中華僑約占四分之三。華僑飛行員多次駕機與日本空軍作戰(zhàn),為保衛(wèi)祖國領空立下戰(zhàn)功,不少人壯烈殉國。德化縣籍華僑肖德清,出生于馬來亞,1933年入航空學校學習,畢業(yè)后任國民黨空軍上尉飛行教師,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飛往前線參加戰(zhàn)斗,1942年5月4日在云南省武定縣上空與日機戰(zhàn)斗中犧牲。(注12)菲律賓歸僑劉領福,曾在廈門“福建民用航空學!睂W習,抗戰(zhàn)初曾多次參加杭州、南京和長江沿線空戰(zhàn)。1938年8月3日在武漢空戰(zhàn)中擊落敵機一架,榮獲金質(zhì)蘭星獎章。(注13) 抗戰(zhàn)時期,有大批華僑青年回國參加八路軍、新四軍。僅1938年5月8日,經(jīng)八路軍駐西安辦事處介紹前往延安參加抗日的青年就有78名。1937年12月,中華民族武裝委員會菲律賓分會(簡稱“民武分會”)征召華僑青年回國參加抗日戰(zhàn)爭!懊裎浞謺碧暨x了28名(其中福建籍22人)組成“菲律賓華僑回國慰問團”,由沈爾七(晉江縣人)為總領隊,于1938年2月到達龍巖縣新四軍二支隊駐地,8月初到達新四軍軍部。慰問結(jié)束后,團員奔赴各抗日前線參戰(zhàn),后來大部分在皖南事變中蒙難。(注14)菲律賓怡朗華僑救亡會于1937年到1938年組織三批20多人回國。第一、二批10多人到延安,第三批7人參加新四軍。(注15)李林是爪哇華僑,1937年在北平參加中國共產(chǎn)黨,被派往太原參加“山西省犧牲救國同盟會”,以后在雁北地區(qū)參加武裝斗爭,后任八路軍120師獨立第6支隊騎兵營教導員。1940年4月26日,在一次反掃蕩戰(zhàn)中,在連續(xù)重創(chuàng)敵人后壯烈犧牲,年僅24歲。(注16) 印尼巴城養(yǎng)生院院長柯全壽(福清籍),先后組織四批醫(yī)療隊,每批十多人。醫(yī)療隊待遇微薄,在前線救死扶傷,受到中國紅十字會的稱贊。(注17)緬甸華僑組織救護隊,全隊31人,由陳雅云(廣東人)、李伯桂(福建人)任正副隊長,曾在廣東從化及西江一帶工作。1939年1月救護隊李伯桂、馬興惠等十人到湖南、貴州,有的在圖云關紅十字會總部工作,有的到第54和第56救護隊工作。(注18)為了打破日軍對我國沿?诎兜姆怄i,1939年建成了滇緬公路。當時國內(nèi)缺少汽車駕駛員和修車工人!澳蟽S總會”號召華僑中汽車司機和技工回國服務,數(shù)月之間,回國者達3193人,其中福建籍有800多人。新加坡、馬來亞、泰國、印度尼西亞等地不少福建華僑寧愿放棄在海外比較安定和優(yōu)裕的生活,應募擔任滇緬公路的汽車司機和修理工。當時瘧疾盛行,華僑機工曾日死七八人。但他們不怕勞苦,不怕犧牲,前仆后繼,拼命為祖國搶運物資,有力地支援了祖國抗戰(zhàn)。 四、抵制日貨 抗日戰(zhàn)爭開始后,海外華僑展開了聲勢浩大的抵制日貨運動,不買賣日貨不為日商做工,不把軍需物資供給日本侵略者。 馬來亞是日本苦心經(jīng)營幾十年的軍事工業(yè)和鋼鐵工業(yè)的重要原料供應地。1937年12月初,當日營鐵礦的礦工得知他們生產(chǎn)的鐵礦和鋼片運往日本,制造槍炮和飛機用來屠殺中國人民時,丁加奴州的龍運鐵礦的華工,一致離礦罷工。緊接著,其他各礦華工也相繼罷工。原籍德化縣的陳節(jié)侯,在礦區(qū)經(jīng)營商店已久,當龍運鐵礦罷工后,陳節(jié)侯也毅然停止營業(yè);1942年馬來亞淪陷時陳被日軍拘捕,全家五人被害。(注19)1938年1月3日馬來亞日營扆株巴轄鐵礦三千名華工(絕大部分是福建籍)集體罷工,礦上機械全被炸毀。新加坡籌賑會支持這一罷工斗爭,以福建會館名義,向僑胞募捐新加坡幣六萬余元資助罷工工人。以后這些華工在南僑總會的組織和幫助下,陸續(xù)回國參加抗日戰(zhàn)爭。由于馬來亞華工的罷工,使日本在馬來亞經(jīng)營的鋼鐵生產(chǎn)受到致命打擊。1937年7月起,日本每月從馬來亞運出的鐵礦石和鋼錠30萬噸,而罷工后的12月,僅運出12400噸。(注20) 南洋各地華僑成立了抵制日貨運動的領導機構(gòu)。華僑在新加坡、馬來亞組成了“抵貨會”和“鋤奸團”;抵貨會負責檢查入口貨物,鋤奸團則偵察商店攤販是否出售日貨。新加坡市政局一名粵籍議員因主張向日本訂購水泥,被陳嘉庚斥為“忘祖”、“腐化”,輿論同聲反對,使他不敢向日商訂貨。菲律賓華僑工商界則組織華僑抗敵委員會,宣布以排斥日貨、籌募救國公債及救濟傷兵難民為目的。越南華僑于1938年成立“安南南圻華僑救國總會”,把“根絕劣貨(日貨)運動”作為重要任務之一。緬甸華僑于1937年10月成立緬甸華僑抵制日貨總會。各地成立抵制日貨的領導機構(gòu)后,向廣大華僑進行宣傳教育,開展聲勢浩大的抵制日貨運動。日貨原在新、馬地區(qū)有很大市場,遭到廣泛抵制后,日貨幾乎瀕于斷絕。1938年初的3個月,東南亞日貨銷量減少了54%,每月?lián)p失2000萬元!捌摺て摺笔伦兦,日本運往新加坡的貨物,原每月八千噸,事變后減少至二三千噸。(注21)抵制日貨運動使日本侵略者在經(jīng)濟上受到沉重的打擊。 五、堅持抗戰(zhàn),反對投降 1935年8月1日,中國共產(chǎn)黨在長征路上發(fā)表了《為抗日救國告全體同胞書》,提出停止內(nèi)戰(zhàn),共同抗日的主張,號召海外華僑奮起救國,閩籍愛國僑胞熱烈響應。 “南僑總會”成立不久,北平汪朝宗、池尚同、王大楨(泉州人)等31人聯(lián)名給“南僑總會”來電,妄圖引誘陳嘉庚和“南僑總會”“贊成與日和平”,當即遭到陳嘉庚回電痛斥,指責他們是“賣國求榮,諂媚無恥,沐猴而冠,終必楚囚對泣,貽子孫萬代臭名”。(注22)1934年底,廣州,武漢相繼淪陷后,當時擔任國民黨副總裁的汪精衛(wèi)發(fā)表“和平”談話,企圖和日本侵略者妥協(xié),陳嘉庚當即以“南僑總會”名義打電報質(zhì)問;當確知汪精衛(wèi)堅持對日本妥協(xié)時,便公開譴責汪精衛(wèi)等于秦檜,賣國求榮,并以國民參政員名義,打電報給正在重慶召開的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提出“敵未出國土前,言和即漢奸”的提案,很快獲得通過。當時擔任議長的汪精衛(wèi)在宣讀這一提案時,臉色突然變得蒼白。當汪精衛(wèi)叛逃時,陳嘉庚發(fā)出多封電報,要求通緝汪精衛(wèi)。此后,以反對賣國投降、支持抗戰(zhàn)為中心的討汪運動,在各地迅速展開。在馬來亞,“馬來亞各界抗敵后援會”和“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總部”在各地發(fā)動了聲勢浩大的“反汪宣傳周”活動。在越南南圻有40萬華僑參加聲討汪逆的運動。在緬甸仰光,華僑還籌款100萬元作為緝拿汪精衛(wèi)的活動費用。(注23) 1939年底和1940年3月,國民黨政府掀起第一次反共高潮。1940年3月,陳嘉庚率領“南洋華僑回國慰勞視察團”回國慰勞抗戰(zhàn)軍民時,一再向國共兩黨領導人表示:“抗戰(zhàn)一定要堅持下去,團結(jié)一定要加緊,漢奸汪精衛(wèi)分子一定要鏟除,只有這樣,才能激勵僑胞愛國,積極幫助祖國抗戰(zhàn)!薄叭舨恍曳至,發(fā)生內(nèi)戰(zhàn),則無異自殺。”(注24)在南洋各地的救亡團體和愛國僑領,紛紛發(fā)表宣言和談話,呼吁團結(jié)抗戰(zhàn),譴責內(nèi)戰(zhàn)、分裂。 1941年1月4日,國民黨對新四軍進行突然襲擊制造了“皖南事變”。這一消息傳到海外,廣大華僑十分憤慨,群起反對和譴責。1月18日,菲律賓中華抗敵總會和菲律賓閩僑難民救濟會聯(lián)合召開會議,余清箴在會上發(fā)表講話,他說“僑胞最希望于祖國的,是國內(nèi)團結(jié)的日益加強,希望政治進步,堅持抗戰(zhàn)到最后勝利,痛惡任何細小的分裂消息!蹦涎蟮貐^(qū)31個閩僑社團,在皖南事變發(fā)生后召開聯(lián)席會議,堅決支持中國共產(chǎn)黨提出的解決皖南事變的12條辦法、一致決議:“向中樞當局作緊急呼吁,懇其立即釋放全國愛國政治犯,明令保證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之自由,火速撤消一切防共部署,承認一切抗日黨派之合法地位,援助敵后之抗日的民主政府,恢復抗日有功之武裝!(注25) 1941年7月7日,為紀念抗戰(zhàn)四周年,《南洋商報》發(fā)表了一封致蔣介石的公開信,信的內(nèi)容有:一、中國一定要抗戰(zhàn)到底,中途妥協(xié)就是滅亡;二、中國一定要實行民主,在抗戰(zhàn)中完成建國;三、四萬萬五千萬同胞一定要團結(jié)一致,不能自起分裂;四、汪精衛(wèi)以及一切漢奸組織,一定要加以消滅。南僑總會主席陳嘉庚帶頭在信上簽字,緊接著,在礦山、工廠、橡膠園、街道、商店、飯館,各界華僑爭著簽名。到7月中旬簽名者達10萬人。(注26) 注釋: ①《新華日報》1940年10月13日。 ②陳烈甫:《東南亞的華僑華人和華裔》,第194頁,(臺北)正中書局1979出版。 ③《閩僑月刊》創(chuàng)刊號,第13~16頁,1939年5月10日出版。 ④關楚璞主編:《星洲十年》第二章,新加坡,1940年版。 ⑤見《洪淵源自傳》,載《華僑歷史》,1985~1986年,中國華僑歷史學會編。 ⑥黃昆章:《印尼華僑對抗日戰(zhàn)爭的貢獻》,載《東南亞研究》,1987年第3期,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 ⑦《華僑與中國革命》,第349頁,1963年臺北。 ⑧陳嘉庚:《南僑回憶錄》,第57~58頁,79頁,草原出版社,1979年版。 ⑨《華僑志總志》第473頁,臺北。 ⑩陳嘉庚:《南僑回憶錄》,第57~58頁,79頁,草原出版社,1979年版。 (注11)《閩僑》月刊,1939年第4期,第43~48頁。 (注12)轉(zhuǎn)引自鄭炳山《泉州地區(qū)華僑對新民主主義革命的貢獻》,載《華僑歷史論叢》第3輯,福建華僑歷史學會,1986年9月出版。 (注13)轉(zhuǎn)引自洪仁《廈門華僑與抗日戰(zhàn)爭》,載《廈門日報》,1985年5月24日。 (注14)高天雄:《菲律賓華僑回國慰問團紀事》,載《華僑滄桑錄》,廣東人民出版社。 (注15)高作輯:《回憶怡朗華僑的愛國行動》,晉江地區(qū)華僑歷史學會籌備組編《華僑史》,1983年7月。 (注16)平魯縣黨史縣志研究室:《巾幗英雄——李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 (注17)黃昆章:《杰出的印尼華裔名醫(yī)、社會活動家柯全壽》,載《華僑歷史論叢》第3輯,1986年9月。 (注18)馬興惠:《緬甸華僑救護隊回國抗日紀事》,載《華僑歷史》,1986年第3期,中國華僑歷史學會編。 (注19)徐本章、李仲倫:《德化縣華僑簡史》,見福建華僑歷史學會1986年9月編《華僑歷史論叢》第3輯。 (注20)轉(zhuǎn)引自林金枝《福建華僑在抗日戰(zhàn)爭中的貢獻》。 (注21)黃警頑編:《華僑對祖國的貢獻》,151頁,棠棣出版社,1940年。 (注22)陳嘉庚:《南僑回憶錄》,81頁。 (注23)《仰光華僑籌款百萬元緝汪》,載《新華日報》1940年9月27日。 (注24)陳嘉庚:《南僑回憶錄》,110頁。 (注25)《南洋華僑呼吁改革祖國內(nèi)政》,載《新華日報》1941年8月6日。 (注26)《馬來亞華僑萬人簽名,要求團結(jié)抗戰(zhàn)》,載《解放日報》,1941年10月12日。 (選自《福建省志·華僑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