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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宗教狀況
中國是一個有多種宗教的國家。公民的宗教活動得到法律的保護。中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中國的《民族區(qū)域自治法》、《民法通則》、《教育法》、《勞動法》、《義務教育法》、《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還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quán)利的保護作了具體規(guī)定。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中國現(xiàn)有各種宗教信徒1億多人,宗教活動場所約8.5萬余處,宗教教職人員約30萬人,宗教團體3000多個。宗教團體辦有培養(yǎng)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院校74所。目前中國基督教(新教)的信徒已達上千萬,較之1949年的70多萬,增加了十數(shù)倍;有新教教堂1.2萬多座、聚會點2.5萬多處;有牧師和其他教職人員1.8萬。全國有天主教徒近400萬,神職人員4000人,教堂4000余座。全國有佛教寺廟1.3萬余處,出家僧人約20萬;信仰藏傳佛教各民族總?cè)丝诩s700萬,現(xiàn)有喇嘛、尼姑12萬,活佛1700余名,寺廟3000余座。在道教方面,全國有開放的道觀近1500余座,道士、道姑2.5萬余人;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民族總?cè)丝诩s1800萬,有伊瑪目、阿訇4萬余人,清真寺3萬余座。 在中國,全國性的宗教團體有中國佛教協(xié)會、中國道教協(xié)會、中國伊斯蘭教協(xié)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xié)會等。各宗教團體按照各自的章程選舉產(chǎn)生領導人和領導機構(gòu)。 80年代以來,中國基督教每年恢復、新建教堂約600所;到1996年底,累計印刷發(fā)行《圣經(jīng)》1800多萬冊,并受到多種免稅優(yōu)惠;中國基督教協(xié)會自1983年起編輯出版的《贊美詩》累計印刷發(fā)行達800多萬冊。1958年至1995年,中國天主教已先后自選自圣主教126位。近十余年中國天主教培養(yǎng)、祝圣的年輕神甫表900多人。北京基督教崇文門堂每周的主日禮拜有3000多人參加。天主教北京南堂每周日有4臺彌撒,共2000多人參加,其中一臺是專為在北京的外國人舉行的英文彌撒。 在中國,各種宗教地位平等,和諧共處,信教的與不信教的公民之間也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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