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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制訂《反洗錢法》打擊洗錢行為
華聲報訊:中國正在將反腐利劍指向金融領域。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長胡平西說,中國應盡快出臺《反洗錢法》,加大打擊洗錢行為的力度。 據(jù)新華網(wǎng)消息,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的擴大和經(jīng)濟金融日益全球化,毒品、走私和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活動產(chǎn)生“黑錢”,貪污腐敗分子利用各種渠道“洗錢”并轉移境外,境外“黑錢”以各種方式進入國內“漂洗”等,致使洗錢活動日益增多。 據(jù)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介紹,去年3月至10月,外匯局共收到全國各外匯指定銀行報送的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信息202.13萬筆,金額4900.35億美元。 胡平西說,洗錢行為不僅破壞中國的金融穩(wěn)定,影響金融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也會對中國經(jīng)濟建設和經(jīng)濟安全造成嚴重破壞。 胡平西建議,中國應認真研究世界各國對洗錢犯罪的規(guī)定和本國反洗錢斗爭的實踐成果,盡快出臺《反洗錢法》,明確洗錢行為的概念、構成和范圍,明確反洗錢機構和職責;督促所有金融機關、相關單位和個人建立客戶甄別制度、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等;建立反洗錢“安全港”規(guī)則,以保護金融機構和其職員免于由于報告可疑交易而承擔的刑事和民事責任;建立全國的金融情報部門及反洗錢犯罪的國際合作機制。 由于反洗錢不僅涉及銀行和非銀行機構,而且還涉及財政、稅務、海關、紀檢監(jiān)察等多個部門,一些人大代表還建議設立專門機構,協(xié)調跨部門的反洗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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