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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德
林俊德,男,漳州市外僑辦科長。 1984年8月,林俊德畢業(yè)后到漳州市信訪局工作專職從事信訪工作。1991年7月調到漳州市僑辦僑政科后,繼續(xù)兼職僑務信訪工作。10年多來,他發(fā)揚信訪工作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牢記為僑服務的宗旨,熱心為僑辦實事、辦好事,真心為僑排憂解難,為維護僑胞的合法權益,為保僑界一方平安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受到了僑胞的稱贊。 林俊德把僑務信訪工作看作是僑務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看作是為僑服務的主要內容。不管業(yè)務工作多忙,他都要抽出時間辦信接訪。10年多來,他共受理涉僑信訪件達2820件。其中,來信852件,來訪1968次。每年的信訪辦結率達95%以上。 對僑胞反映侵僑行為問題,他能仗義執(zhí)言,依法保護僑胞的合法權益。例如,2001年9月28日,漳州市區(qū)南昌路6戶華僑業(yè)主的部分國外親屬到市僑辦上訪反映,在國內的房屋為別墅式僑房,而拆遷人沒有按福建省《實施<保護法
designtimesp=18492>辦法》規(guī)定,同意就地或易地自建,或給予合情合理的安置補償,強烈要求撤銷薌城區(qū)政府限期搬遷的決定。辦領導接訪后,當即指派林俊德調查了解,協(xié)調有關部門解決。至2001年底,林俊德參加了10多次協(xié)調會,堅持依法辦事,根據(jù)每個僑房戶的實際和要求,分別提出異地安置、回遷安置和經(jīng)濟補償?shù)褥`活的解決辦法,得到有關部門和拆遷人的認同,6戶僑房業(yè)主對此也表示滿意。據(jù)統(tǒng)計,這6戶僑房比拆遷人原定給予的安置補償費增加近200萬元。 對僑胞反映落實政策問題,他能認真細致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當面給予明確答復;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給予詳細指導,并主動給予提供幫助。僑眷薛永啟長期在外地工作,其父親在漳州有一座房產(chǎn)被國家錯改造,要求落實政策,但不知如何辦理。林俊德接待后,通過政策宣傳,協(xié)助他尋找政策依據(jù),并敦促僑房所在地的薌城區(qū)政府,按政策規(guī)定給予抓緊落實處理。2000年6月,薛永啟、薛百川兩兄弟在接到落實僑房的批文后,專程為漳州市僑辦送來了“心系僑胞”的牌匾,以表謝意。 對信訪老戶反映的問題,他能認真開展清理排查,深入進行調查研究,逐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促其問題早日得到解決,減少越級上訪和重復上訪。1996年以來,他辦理的6件老信訪戶,4件已得到妥善解決。歸僑林氏兄弟自1982年以來,多次寫信上訪國務院、省、市、縣有關部門和領導,要求落實其父親在原龍?h的2座僑房,由于省、市、縣有關部門對其落實意見不一致,造成林合成兄弟不斷上訪。為此林俊德多次深入實地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了解,認真對照政策規(guī)定進行調研,最后認定該僑房不屬于落實政策范圍,于去年3月采用書面和當面給予正式答復。 10年多來,林俊德在僑務信訪工作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獻,同時在國內僑政工作也取得顯著的成績,曾7次被漳州市評為履行崗位責任制先進個人或優(yōu)秀公務員,3次被評為漳州市直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1次被省僑辦、人事廳評為僑務工作先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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