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沒有料想到,在遙遠的南太平洋島國居然發(fā)生了嚴重的騷亂,許多華人華僑的商店遭到劫掠和焚燒。不管原因怎樣,中國政府在此次騷亂中向外界展示了海外中國公民和僑民的保護機制,而不僅僅是口頭上的“強烈干預”或“嚴重關注”。
這幾年,海外華人的安全和權利保護越來越受到世人關注,包括在印尼、西班牙、南非等國在內,都相繼發(fā)生了一系列侵犯華人權利和人身安全的事件,而中國在這些事件上的反應以及處理方式的變化,都清楚地顯現(xiàn)出中國的外交方針正在從強調國家利益到強調公民利益的調整。這也使得中國的外交形象得到了提升。
一個國家,即使有再寬廣的國際主義情懷,也應該以首先保護自己國民的利益為先聲,否則,你即使向他國提供再多的援助,也未必能得到別人從心底里散發(fā)出來的尊重。那種要自己百姓勒緊褲腰帶,打腫臉充胖子盲目援助他國的時代已經(jīng)過去了。事實也屢次證明,被援助國并不會永遠感恩戴德,國與國的關系變化的核心就是利益!暗嗡,當涌泉相報”,也許適用于傳統(tǒng)的人際觀,但絕不適用于外交觀。國家利益從根本上說就是國民的利益,國民利益得到了保障,國民在外才能實實在在地感受到祖國的作用。
所羅門群島騷亂發(fā)生后,中國沒有避諱該國系臺灣所謂“邦交國”的政治關系,而是在三日之內包租四架次飛機,撤僑近400人,只要是華人,不管是大陸公民還是臺胞,或者持所羅門護照的華僑,都可以得到保護的機會。這種海外華人保護和救濟機制如果能在應急措施的基礎上形成法律制度,那么,海外華人的安全感和對祖國的向心力都將得到極大的提升。救濟本身就是一種權利,現(xiàn)在國際上都認同對公民受到權利侵害的時候應給予救濟,并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
當然,這些制度保障是建立在《國際法》基礎之上的。這就有一個國內法和國際法協(xié)調的問題。另外,除了救濟機制外,我們也應該建立較為完備的預防性保護制度。在西方很多國家,有一套這方面的優(yōu)秀經(jīng)驗,比如通過各種消息、情況,預測在其他國家可能發(fā)生的危險情況,預先對在其他國家的本國公民發(fā)布警告信息等等。我們不妨借鑒之。(來源:南方日報,作者:直言、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