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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斗永不歇止:華人在美參政回顧
2005年08月24日 16:26
| 前華盛頓州長駱家輝是首位美國華裔州長,他的成功除了本身努力不懈之外,華裔先民早年奮斗爭取權益所打下的基礎也是關鍵。圖為今年1月駱家輝卸任州長時,與繼任者貴格爾女士一同走進州府時的鏡頭。(美聯(lián)社) |
| 聯(lián)邦勞工部長趙小蘭是華裔移民參政杰出的典范。圖為趙小蘭今年5月14日在紐約,與父親趙錫成同時接受“埃利斯島移民獎”,成為該獎項成立25年來,首度同時得獎的父女檔。 |
失根蘭花
歷史是一個族群的集體記憶,也是一個族群無形的根!拔覀儚哪抢飦?要往那里去?”是每一個族群都必須面對的根本問題。一個沒有根的族群不會知道自己一路從那里來,當然更不知道該往那里去,于是只好在歷史的長巷之中摸索前進,且戰(zhàn)且走。 陳之藩先生說,我們這些離鄉(xiāng)背井的游子是“失根的蘭花”,其實我們這一代人失去的只是有形的根,至于歷史和文化的根早已深植吾心,不離不棄,也離不了、棄不掉。舉例來說,華裔先民們早在19世紀40年代就來到北美洲大陸,迄今已超過一個半世紀,當1840年這個數字浮現(xiàn)腦際,我們之中的許多人就會從鴉片戰(zhàn)爭、甲午戰(zhàn)爭、辛亥革命、北伐、抗日、國共內戰(zhàn),到今天的臺海對峙,一路念將下去。沒錯,這就是我們民族的集體經驗,也是我們這一代人學習而來的歷史記憶。 但是我們的下一代呢?他們的根在那里?他們的歷史記憶又是什么?作為一個異鄉(xiāng)人是我們這一代的自我抉擇,而我們的子女們卻別無選擇地被生于斯、長于斯,并將要在這塊土地上安身立命。他們之中究竟有多少人能夠了解,也愿意了解在過去的150多年的歲月里,華人在這塊新大陸的土地上踩下來些什么樣的足?對于這一段共同的歷史“過去”,我們這一代人需要了解,而我們的下一代更為需要,因為一個不知道自己從那來的族群是不會知道該往那里去的。 歷史回顧 華人在美國政治參與的歷史可依據淘金潮、排華法案、排華法案的廢止、亞美民權運動,以及陳果仁命案,分為下述五個時期: 一、頂著辮子抗爭(1849-1882) 華人是偌大亞裔團體之中最早移民到新大陸的族裔。雖然第一個有史可稽的個案可以追溯到1820年,其后也有中國水手在19世紀30年代出現(xiàn)于紐約的記載,但真正較具規(guī)模的華人移民潮一直要到19世紀40年代末期,加州淘金熱之后才開始。1850年,光是在加州一地,華人數量就已達到2.5萬人,兩年后,又有超過兩萬華人抵達。 這一批遠渡重洋的華裔先民在新天地的生活,幾無蜜月期可言。隨著華人數量日益增長,排華情緒也在美國西岸滋生蔓延。在種種不幸的排華事件之中,最惡名昭彰的非1854年的司法判例莫屬。該年,加州最高法院在“人民v.霍爾”一案中判決華人不得在法庭中作證,因此該案被告喬治霍爾被控謀殺一華人的先前判決不成立,理由是在該案作證的目擊證人是華人,而華人不得作證。 據此,“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蕩然無存,而華人在法庭上勝訴的可能性幾近于零。更不幸的是,該項可恥的判例竟然在1863年正式納入加州民事訟訴法,凡此種種豈是今日加州超過百萬之眾的華人可以想象于萬一。 1854年之后,加州的排華情緒變本加厲。1855年,加州還只是立法“不鼓勵”華人入境,但是到1858年,干脆立法禁絕華人入境。一年之后,華人主要集居的舊金山市規(guī)定,華人子弟不得就讀公立學校。書不可以讀,稅可還是要繳,而且要繳得更多。加州于1862年要求境內每一個華人按月繳交2.50元的“警察稅”,為之一例。 1864年南北戰(zhàn)爭結束后,事情似乎有了轉機。在這個戰(zhàn)后重建的時代,聯(lián)邦政府決定興建跨越北美大陸的鐵路,在西部勞工短缺的情況下,華工大受歡迎。由興建西段鐵路的中央太平洋鐵路公司募來的華工,從1865年開始,夜以繼日地向東開鑿,整條鐵路于4年后終于完成。令人鼻酸的是有多少人知道,這些華工付出了平均每鋪設一哩,就犧牲一條人命的代價。 同樣令人鼻酸的是當鐵路完成后,華人待遇再度回到從前;更諷刺的是因為鐵路完成后,東部的勞工得以大舉西來,競奪西部的工作市場,最后將遣散回來的華工壓擠至社會勞力分工的最底層,可是當時的華人哪里知道,最壞的日子還未到來。 隨之而來的19世紀70年代里,首先是在洛杉磯的中國城爆發(fā)了大規(guī)模排華暴力事件,接著美國聯(lián)邦國會立法限制華人和其它亞裔入境,加州更于1879年在州憲里面加入了防止加州城市和公司雇用華人的條款。此時,反華的氣氛不只在美國西岸,更在全國彌漫開來;反華的原因也從以工作機會競爭為主的經濟因素,擴大到了文化和社會因素。凡此種種,終于導致全國性的排華法案于1882年在國會通過,這是美國這個移民組成的國家,第一次立法排除一個特定的族群移民美國。該法案也拒絕了已經在美國的華人歸化成為公民的權利。 一般說來,一個移民團體在美國所受的待遇,往往與母國的國力、母國和美國的關系、以及美國內部的經濟狀況等三個因素息息相關。很不幸的是這些說法,都從當年排華法案的通過得到一些印證。 許多華人和主流社會人士一樣往往有一個錯誤的認識,認為華人族群是屬于所謂的“沉默的美國人”、或是“模范的少數族裔”的一部分,因此華人在政治上是消極、冷漠的,是“安分守己”、“息事寧人”和“逆來順受”的?墒牵瑲v史證明恰恰好相反,我們華裔先民早在19世紀就已經頭上頂著辮子,為自己的權益戮力抗爭。 政治參與有許多種不同的方式,但若舉其大端,不過分為選舉制度之內和之外的兩種方式而已。因為華人移民在美國的頭一百年之間(1849-1943)不能歸化入籍成為公民,所以沒有投票權,因此早期參與美國主流政治的方式主要是在選舉制度之外進行。大凡游說、訴訟、抵制、罷工、游行和示威等等方式都曾經被先民們采用過。 因為早期華裔移民以勞工為主,所以示威抗議政治的標的也以勞工權益為主,包括了工資、工時和工作環(huán)境等議題。在諸多抗議事件之中規(guī)模最大,可能也是最早的罷工抗爭發(fā)生在1867年的鐵路罷工事件。當年大約有2000名左右華工在加州的High Sierra山區(qū)罷工,要求每月工資從30美元調為40美元。(由此可知于1862年開征的2.50元警察稅是何其沉重的負擔!)工時從日出到日落縮短為一天8至10個小時、停止體罰,以及要求隨時離去的自由權利。從這些罷工的訴求來看,可知當時華工工作待遇之惡劣。 可是無論這場罷工在歷史上的意義如何重大,到頭來它只是一聲短暫且無效的浩嘆。這些罷工行動最后因為華工的糧食耗盡,所以在歷時一個星期之后無以為繼。 早期華裔移民也不乏在非經濟領域里抗爭的例子。時至今日,簽名請愿已是美國華裔草根政治之常態(tài),殊不知華裔先民們早在1859年就已采用此一途徑表達訴求。當時因為華裔子弟被摒拒于舊金山公校之外,有30名華裔家長聯(lián)名向舊金山教育委員會請愿,要求為其子女設立一所小學。委員會應其所請,當年秋天全國唯一的一所專為華人所設的學校,于焉誕生。但該校后來歷經波折,于1871年被迫關閉。 到了1878年,雖然這次在舊金山的華人收集了1.3萬個簽名向加州州議會請愿要求允許華人子女進入公校就讀,可是這一次大規(guī)模請愿行動,在當時反華氣氛日益濃厚的環(huán)境里毫無所獲。試想如果當時華人可以入籍成為公民,1.3萬個簽名可以化為同數的選票的話,這場集體請愿的結果會有如何的不同。 二、漫漫長夜(1882-1943) 排華法案所代表的對于華人的歧視跨越了兩個世紀。隨著1882年該法案通過,接踵而至的是聯(lián)邦到地方,各種各樣的歧視性法律鋪天蓋地而來。這些法律有系統(tǒng)地剝奪了許多華人的工作機會,以及擁有土地和經商的權利。于是為數頗眾的華人被迫返鄉(xiāng),加上法案本身禁止華人入境的影響,導致華人人口持續(xù)下降。 到了1900年,全美華人只有11.8746萬人,其后每況愈下,從1910年的9.4414萬人再下降了1920年的8.5202萬人,而且絕大多數留下的華人因為主流社會的敵視而聚集在各地的中國城里面。原本就是男女比例嚴重失衡(10比1)的華人社會,更因為排華法案的影響讓各地中國城成為單身漢的社會,一個死氣沉沉、逐日凋零的社會。 在20世紀前葉,因為舊金山大地震摧毀了若干官方文件之故,使得一些華人以在美土生華裔公民子女之名入境美國,他們大多經歷了在舊金山灣區(qū)的天使島,從數月至數年不等的漫長等待。在從1910年到1940年天使島移民拘留中心掛牌運作的30年之間,大約有5萬華人經此入境,也留下超過百首以上刻在墻上的詩句,供后人憑吊他們所經歷的磨難。 漫漫長夜,也終有了個盡頭。到了1943年,因為美國社會自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的自由進步的社會風氣、華裔在二戰(zhàn)期間因在前方后方的努力貢獻而贏得“忠貞少數族裔的美名”、對抗日本在戰(zhàn)時貶損美國種族歧視的宣傳,以及最重要的就是中國成為美國的戰(zhàn)時盟邦等因素,美國國會終于廢止了歷時61年之久的排華法案。取而代之的是給予中國每年105人的移民配額,聊備一格。在美合格的華人移居此地一百年之后,終于獲得了歸化入籍的權利。 在這一段立法排華的時期,華人參與政治的方式為族裔權利展開的奮斗從未停歇,而且在方式上從以示威抗議為主轉化為以游說和訴訟為主;在組織上,也更見綿密,以由中國城發(fā)展出來的社區(qū)組織取代了過去散居各地的勞工聚落。就在1882年排華法案通過的當口,在清廷駐舊金山領事館的要求下,中國城的社區(qū)領袖成立了今日的中華會館來應付主流社會日益高漲的敵意。在之后數年,各地中華會館應運而生,并以舊金山會館馬首是瞻,形成了一個全國性,甚至跨越美洲(包括溫哥華和秘魯等地)的龐大組織。 就對內的功能來說,中華會館是一社區(qū)自治性組織,對外來說,當時它主要的功能就是雇用大批白人律師,經由訴訟方式對抗種種排華的法案。1892年,全美華人在中華會館號召下采取不服從的抵抗運動,拒絕登記注冊,并且募集了6萬美元在法庭挑戰(zhàn)排華法案的合憲性。此外,中華會館也挑戰(zhàn)舊金山地區(qū)種族隔離的政策,它于1902年發(fā)動了數以千計的抗議信,并游說立法機構改弦更張。雖然當年中華會館的種種努力多半以失敗告終,它的組織與策略,以已具備了現(xiàn)代政治利益團體的雛形,也為日后華人在團體政治領域奠定了基礎。 三、乍暖還寒(1943-1969) 在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隨著中國國際地位的提升,中國過去與列強簽署的不平等條約以及美國的排華法案都在這段時期廢止?上Ш镁安婚L,在海內外華人仍然沉浸在戰(zhàn)爭勝利的喜悅時,隨后而來的美國整個陷入在“麥卡錫主義”主導之下的反共、仇共的情緒里面。因為二戰(zhàn)時期12萬日裔僑民被關在拘留營的殷鑒未遠,所以當時許多華裔惟恐被貼上“不忠貞的外國人”卷標,而進入一段“寒蟬”時期。 整體來說,因為當時主流社會對于華人的歧視相對減少,再加上國際大環(huán)境之中中美交惡的歷史因素,使得華人以族裔政治為目的的政治參與,并沒有因為排華法案的廢止而向前邁進。 四、“把我們的根找回來!”(1969-1982) 雖然到了20世紀中葉,華人在美國的政治參與已有超過百年的傳統(tǒng),可是這些各形各色的參與活動,并沒有獲得主流社會的注目,這種情況一直到了1969年當亞美民權運動開始萌芽的時候才為之一變。 亞美民權運動的成因是由若干外部與內部因素結合而成。不論是當時發(fā)生在亞洲的中國文化大革命,和越南的抵抗法、美列強的經驗,或是發(fā)生在美國內部的民權運動、黑權運動、反戰(zhàn)運動、新左派運動、以及婦女運動,這些歷史因素都和亞美民權運動于20世紀60年代末期的誕生息息相關。 該運動指針性的事件是在1968年到1969年發(fā)生在舊金山州立學院(今日的舊金山州立大學,為加州州立大學系統(tǒng)的23所分校之一)歷時四個月之久的大罷課。該校以華裔和日裔為主的學生和其它族裔聯(lián)合起來,向校方展開一場長期抗爭,要求校方提供族裔研究的課程,以及公開招生入學的標準。學生們的努力沒有白費,經歷了一系列的游行和暴力沖突,該校終于成立了全國第一個亞美研究計劃。此后數年之間,亞美研究課程如雨后春筍一般在全國各地主要大學生根發(fā)芽,讓新一代的亞(華)裔子弟有尋根的機會,找回在這塊土地上屬于自己族群在文化和歷史上的根。 亞美民權運動并沒有局限于大學校園之內,它也迅速蔓延到了各地的中國城和其它亞裔社區(qū)。在那些地方,新一代的社區(qū)領袖成立了許多草根性的社區(qū)服務組織,鼓吹亞裔團結,為爭取亞裔民權而奮斗。 誠然,亞美民權運動是華裔也是整個亞裔在美國政治參與的一個歷史里程碑。但是當時政治參與的方式仍然局限于選舉制度之外的示威與抗議。因為雖然在1970年的華裔人口已達43.6062萬人,較1940年的10.6334萬人多出4倍有余,但是如果與當年全美人口相比,如此戔戔之數只占全美人口的0.2%。因此在當時華人在主流選舉政治所扮演的角色仍然是微不足道。 五、日遠路更長:從陳果仁到李文和(1982─) 華人歷史的足印從族群覺醒的70年,經過了80和90年代,進入了21世紀。在過去這20幾年來,整個華裔社區(qū)不論在人口的質與量上都有長足進步,在美國社會的地位也因而有所提升。不過華人社區(qū)也在這段時間遭受到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沉重打擊。不論是在1982年的陳果仁命案、1996年到1997年間的政治獻金事件,還是1999年到2000年的李文和事件,在在證明我們華人在美國為爭取社會正義、族裔平等的奮斗歷程既長且遠。 1982年6月的底特律,一處麥當勞餐廳外面,27歲的陳果仁在即將結婚前,被兩名失業(yè)白人誤以為日裔而被球棒擊斃。更令人發(fā)指的是,翌年法官竟然判決兩名被告僅僅3年緩刑,不用坐一天的牢。于是底特律華人開始串連全美華人社區(qū),并且聯(lián)合其它亞裔組織進行一場前所未有的漫長抗爭。在強大壓力之下,聯(lián)邦司法部終于涉入該案的調查工作。即使如此,在陳果仁被殺害5年后,兩名因違反民權被起訴的被告,相繼被無罪釋放。 此一不幸事件卻帶給全美亞裔團結的契機,為開始走下坡的亞美民權運動打了一針強心劑。對于華人社區(qū)來說,此一事件也促成建立一個橫亙全美的組織網絡,超越以中華會館為首的傳統(tǒng)僑社,對于日后華人在美國政治參與的組織化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 前面論及政治參與大凡分為選舉制度之內和之外的兩種途徑。對于華人來說,由于過去的形格勢禁,華人的政治參與(甚至包括80年代初期關于陳果仁命案的抗爭運動)基本上都是選舉政治之外來進行。華人經過選舉制度來進行的政治參與,譬如投票、助選、加入政黨、募款和競選等活動,一直到了最近十數年才開始真正嶄露頭角。話雖如此,華人的投票力量在先天不足(人少)又后天失調(投票率低)的情況之下,仍然極其渺小。 就當下的全國人口來說,華人人口不到1%,公民的比率更是遠低于此一比例。更有甚者,華人的投票率僅有40%左右。在美國社會里面,沒有選票就沒有聲音,一個沒有聲音的族群無怪乎往往成為出了問題之后的代罪羔羊。 在經歷過了90年代末期因為政治獻金事件所帶來的重創(chuàng)后,華裔社區(qū)又遭逢李文和案帶來的沉重一擊。對于許多在高科技工作的華人來說,李案無異是晴天霹靂:因為即使平時兢兢業(yè)業(yè)、低調行事,仍會禍從天降。 李文和案的發(fā)生除代表華人在主流政治地位渺小外,更和當時美中關系的動蕩不安息息相關。 前述論及一個移民團體在美國的待遇往往視母國與美國的關系而定,果真如此,那么在“中國崛起”、“中國威脅”論再度高唱入云的21世紀,華裔社區(qū)(不論來自于大陸、港臺或者其它地方)將如何自處,已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 結語 回顧過去一百多年的歷史,華人在美國的政治參與確是一場永不歇止的奮斗。為了給后代子孫一個更好的明天,華人社區(qū)需往兩個方向努力。第一要務就是不單要克服華裔內部因為各種政治、地域因素帶來的分歧,還要聯(lián)合其它亞裔團體形成一個泛亞裔的族群認同,更重要的是能夠和所有其它族裔建立一個相互合作、增進彼此了解的族裔關系。第二個要務無異于路人皆知的老生常談,不過是“投票”二字而已。不只是要去投票,而且要能夠形成一個具有關鍵少數作用的集體投票?傊覀冎缽哪抢飦硪院,更要知道要往那里去,最重要的是要能夠決定我們想去的方向。(來源/美國《世界日報》,文/季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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