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筆者看到一則由國內頗具影響力的音樂學院在網(wǎng)上發(fā)布的招聘信息,招聘中國音樂史方向的畢業(yè)生,但是條件頗為嚴格,不但要求具有博士學位,而且還必須是“海歸”博士。對此筆者覺得有些困惑,明明是一個從事中國音樂史教學或研究的職位,為什么一定要“海歸”博士呢?難道國內中國音樂史的博士就遜于國外嗎?難道國外研究中國音樂史的條件要優(yōu)于國內嗎?其實不然!中國音樂史研究對象主要是中國各個時代的音樂,因此,立足于中國區(qū)域之內是中國音樂史研究的一個最基本的前提。雖然那些由國內傳到國外的音樂或由國外傳入的中國化了的音樂,也是中國音樂史研究所包含的內容,但這些音樂并不是中國音樂史研究的主要對象。因此,在中國國內從事中國音樂史研究可說是具有天時、地利、人和的良好環(huán)境,所以筆者實在懷疑,在中國音樂失去民俗依托、缺失文化根基的國外,中國音樂史研究未必強于國內。
誠然,“海歸”把在國外學到的先進的科學技術、管理模式和科研理念帶到國內來,也確實能夠帶動所處行業(yè)以及經(jīng)濟發(fā)展和技術進步,所以,對用人單位來說,高薪聘請“海歸”不能說不是一種明智的選擇。但是,“海歸”并不是萬能的,他們在某些行業(yè)或專業(yè)方面,與國內人才相比并不占有絕對優(yōu)勢。就拿中國音樂史研究來說,研究中國音樂史尤其是中國古代音樂史,諸如考證、辨?zhèn)、校勘、訓詁、輯佚等實證方法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這些實證方法在國內具有較為良好的傳統(tǒng)延續(xù),也具有非常豐富人才資源和良好的學習條件;另外,對相關文獻資料、口傳資料等資料的占有方面,國內學者則更為豐富。類似的還有戲曲、曲藝、中國美術、民族舞蹈等一系列民族傳統(tǒng)藝術研究,無論從研究環(huán)境,還是從研究條件來說,國內比國外都具有一定的優(yōu)勢。當然,“海歸”帶回的嚴謹學風、重視調研的研究方法,也會給國內民族藝術研究領域注入新的動力。因此,以是否是“海歸”或是否有過海外學習的經(jīng)歷,作為判斷中國音樂史研究的好壞及從事中國音樂史學習和研究人員的素質高低的標準,不能說是合理而科學的。而作為招聘的“必須”條件,則是值得商榷的。
當然,本文并不是要否定“海歸”的價值,更不是在宣揚或提倡“閉門造車、夜郎自大”的思想或理念,畢竟因為這種思想或理念使我們曾經(jīng)付出了非常慘痛的代價。筆者只想以此提醒一些用人單位或部門,在注重高學歷、高職稱等外在條件的同時,不能盲目迷信“海歸”。至少,“海歸”與國內學者應站在同一起跑線上。(董大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