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就《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琴”、“親”、“魅”等44個漢字的字形擬進行調整(據《新京報》8月20日)
把“橫”改為“提”,把“豎鉤”改為“豎”,諸如此類的調整,果真對規(guī)范漢字具有重大意義嗎?筆者深為懷疑。
漢字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是世界上最廣泛使用的文字之一。修改漢字結構、寫法、讀音,哪怕是對幾個字的微調也必將對群眾日常生活產生種種影響。這種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修改,除非到了非如此不可的地步,否則真不該輕易改動。
就事論事,此次涉及修改的44個漢字,廣泛被使用在上至憲法,下至商品商標等諸多地方。教育部大章一蓋“改革”,基層群眾就得折騰半天。如此,群眾能不高度關注關于漢字修改的事兒嗎?
官方自然也有專業(yè)方面的考慮,從印刷上、結構上、審美上、統(tǒng)一上,甚至于藝術、美學、思想層面上,專家們有一套對文字學獨有的研究方法,得出有必要修改的結論,這無可厚非。
一種結論構思的施行是否符合大多數參與者的審美認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摩登女郎穿上全透明的裙子走秀,觀眾沒有意見;但要求所有人也天天穿這種露骨的衣服,大多數人卻難以接受。什么原因?切實關系到民眾日常生活的東西,不同于擺在設計師工作室的工藝品,它得能方便人們使用,具有一定的延續(xù)性。
筆者以為,文字的修改是一件務必需要特別慎重的事情。對原文字的修改,將引起“商標修改”、“地名修改”、“指示牌修改”等一連串問題;對新文字的接受與普及使用也可能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因此,官方說“微調不會影響百姓生活”,多少有些浮于表面。
對學術價值提升的追求,對藝術品的反復雕琢之方法,真不能簡單的應用于具有廣泛生活基礎的文字。
再者,此次的“文字整形”,也不過只在微末之間,這就更顯得沒那么迫切與必要了。文字不是不能修改,關鍵是要在恰當的時候,恰當的背景下,恰當的積累后,力求全方面提出。
統(tǒng)一修改、統(tǒng)一推行、統(tǒng)一使用,這才是文字改革應該秉承的方式。切莫今天改幾個,明天調兩下,搞得老百姓莫衷一是、疲于應付。(李波)







